廣西保安員在消防工作中的職責:
1.學習、宣傳消防知識和消防法規,發現和製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;
2.全麵了解和熟悉客戶單位的消防工作製度、措施和消防重點部位,比如易燃、易爆物品放置的場所;電源開關、消火栓、消防水帶、消防閥門、滅火器等消防工具的位置;
3.熟悉和掌握各種性能、規格滅火器的使用方法;
4.保護人員,疏散物資,判斷火源位置,辨別燃燒物質的特性,判斷有無爆炸危險和有毒氣體泄漏,判斷有無房屋倒塌、觸電的危險,學會報火警;
5.保護火災現場,畫出警戒線,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場,防止有關痕跡被損壞或人員傷亡。
火災撲救的基本方法
火災發生後,通常要經曆初起階段、發展階段、猛烈階段、下降階段和熄滅這樣一個過程。火災的初起階段,一般是指起火後的15分鍾以內。在初起階段,一般燃燒麵積不大,火焰輻射能量小,煙霧不多,易於控製和撲救。
滅火的基本方法有四種:
1.冷卻法。將滅火劑直接噴灑到燃燒物上,通過吸熱降溫,使燃燒物的溫度降低到燃點以下,使燃燒停止;或者將滅火劑噴灑到火源附近的物體上,使其不受火焰輻射熱的威脅,避免形成新的火點使火災進一步蔓延。冷卻法是滅火的主要方法,常用水和二氧化碳冷卻降溫滅火。
2.隔離法。燃燒的條件之一是必須有可燃物,撲救火災時要把著火的物質和周圍未燃燒的物質隔離開。如關閉可燃氣體、液體管理的閥門,阻止可燃物質進入燃燒區;拆除與火源相臨的易燃建築物,造成阻止火勢蔓延的空間地帶;將火源附近的可燃、易燃、易爆和助燃的物品搬走;設法阻擋流散的易燃可燃液體等。
3.窒息法。可設法隔絕空氣或稀釋燃燒區的空氣含氧量,使可燃物得不到足夠的氧氣而熄滅。如用不燃物或難燃物捂蓋燃燒物;用水蒸氣或惰性氣體灌注容器設備;封閉起火的建築、設備的孔洞;把不燃的氣體或液體噴灑到燃燒物上,或用泡沫覆蓋燃燒麵使之得不到新鮮空氣而窒息等。
4.抑製法。將有抑製作用的化學滅火劑噴入燃燒區參與燃燒反應,中止燃燒。如1202、1211、1301滅火劑均屬於有抑製作用的滅火劑。
撲救火災時,具體要采取哪一種方法滅火,應當根據燃燒物質的性質、狀態、燃燒特點和火場的具體情況以及滅火器材裝備的性能等來確定,並掌握一定的逃生技能,注意自身安全。